冀政转征函〔2019〕807号
张家口市人民政府:
你市2019年度第27批次建设用地申请及有关资料收悉。经审查,现批复如下:
一、同意转用、征收建设用地4.8945公顷,其中,国有未利用地2.1767公顷,集体土地2.7178公顷(其中0.0167公顷农村道路,未利用地2.7011公顷)。 按照呈报的规划用途和批准的用地面积使用。
二、你市要严格按照征收土地实施方案组织落实好补偿安置工作,切实安排好群众的生产生活。
三、具体建设项目由你市根据产业政策、供地政策、用地定额依法提供用地并报省自然资源厅备案。经营性用地和工业用地必须采取招标、拍卖、挂牌方式供地。
2019年11月7日